闯红灯横穿斑马线 120救护车撞死六旬骑车老人( 九 )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 , 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 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 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 , 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 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 那么 , 从该规定来看 , 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 , 在不受规定限制时 , 必须满足两个前提 , 其一是执行紧急任务 , 其二是确保安全 。

  此外 , 采访人员发现该条款下的条文注释标明:当需要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在禁行区行驶时 , 要提前开启警报器和警示灯具 , 警示来往车辆和行人 。

  很显然 , 不仅交警有记录 , 我们自己走访也有答案 , 就是当时该辆救护车上运载的是一名腿部受伤的市民 , 医生也进行了包扎处理 , 就是小碰撞引起的 , 我们判断不会危及伤者的生命 , 应该算不得是紧急任务;其次 , 在非机动车道上拐弯 , 未确保安全 , 以致发生了类似‘追尾’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 最后 , 它没有拉警报 。 由此我们有理由认定 , 在这次事故中 , 该救护车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戴小姐说 , 更不能让她忍受的是 , 吴中人民医院相关领导对她及家人冷漠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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