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几十吨”报复房东:斗气一时爽 爽后悔断肠( 二 )

  虽然“提前7天取消”的规定没考虑到“订房已在期限内”的情况,有霸王规定之嫌;虽然二人的续租实在平台外交易,对规则倾向性不利于她造成的损失,租客难以接受可以理解。但即便是这样,也可诉诸法治框架下的很多规则。

  退费无果后,一言不合就搞破坏,从伦理层面是不道德行为,从法律层面讲也挺理亏。有法律人士指出,租客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民事侵权,房东完全可索赔。

  这也提醒人们,遇到纠纷还是寻求成熟、理性的途径解决,动辄斗气之举,一时看似解气,实则后“患”无穷。这里的“患”,不仅包含道德风险,也包含可能要付出的法律代价。

  还应看到,这次事件将有些规则的模糊地带暴露了出来。正因其模糊,所以会留下各自阐释以利于己的空间。比如民宿平台上相对严格的“退订政策”,固然是基于行业特点制定,可考虑到租客行程变数等问题,或许可适当调适,建立更公平的退订损失分摊协商规则;再如,对租民宿的水电浪费跟“恶意破坏”的界限,也可研究。这也需要民宿行业的规则拟定,能在房东和租客诉求平衡上做得更细致。

  无论如何,这事双输的结果对社会各方有其启示:维权当注重“手段正当性”,别斗气一时爽,爽后悔断肠。在可沟通的情况下,就别选择不沟通只报复的方式行事。

(实习编辑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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