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民政局原局长张彬等人行贿76万,广西一公司原董事长出庭受审( 二 )

向民政局原局长张彬等人行贿76万,广西一公司原董事长出庭受审

杨小龙被带上法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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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用34万元换取478万余元的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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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显示 , 民鸿公司系由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市殡葬管理协会、市福利企业协会共同出资成立 。 而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则是由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处在1993年3月全额出资成立的 , 最初名叫市福利物资供应站 , 2002年才更名为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 。 1995年10月 , 杨小龙被任命为市福利物资供应站经理 , 并长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2014年7月 , 民鸿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和市殡葬管理协会 。

公诉机关指控 , 2016年8月 , 杨小龙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 , 伙同民鸿公司工作人员刘某、熊某、黄某某(3人均另案处理 , 在未报有关部门批准 , 未经资产清算或改制程序 , 通过伪造股权转让合同 , 退还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和市殡葬管理协会注册资本34万元的方式 , 私自将民鸿公司价值4781672.71元的净资产占为四人所有 , 其中杨小龙占股份29.4% 。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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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只承认单位行贿罪否认贪污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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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表示 , 被告单位民鸿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76万元 ,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 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小龙作为对民鸿公司实施单位行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其行为也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此外 , 杨小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侵吞公共财物 , 价值达478万余元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还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 杨小龙一人犯数罪 , 应当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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