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骑车被撞后急着离开 无责竟变主责( 二 )

这条评论也引发了网友对于电动车事故责任认定的讨论。网友们纷纷在这条评论下方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不是当事人主观上认为自己无责就一定无责,发生事故了,无论是侵害方还是受害方,都应该留在原地拍照取证,交给警方判定事故责任。也有人产生疑问,“如果是双方商量同意后走呢,属于逃逸吗?”

律师建议

事故最好通过交警处理,协商要保留证据

对于这件事,南京大学法学系教授邱鹭风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邱鹭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宁交警给出这样的处罚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在现场,很难确定双方责任,所以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那么如果在类似的事故中,无过错一方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好通过交警处理。如果双方协商处理,一定要保留有关证据,可以录音、录像、拍照、签书面协议或情况说明等。否则,有理可能变成无理甚至被人“赖”上,无责变成有责甚至全责。

邱鹭风表示,这样的基本操作,大部分机动车主都很清楚,但非机动车主却知之甚少。建议加强非机动车主交规的学习,在非机动车主办理牌照前,可以组织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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