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欠钱不还 法院宣判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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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男子欠钱不还 法院宣判拘留15天

本文标题:江苏一男子欠钱不还 法院宣判拘留15天

经过近24小时的“超长待机”,溧阳市法院执行局干警丁文标、胡斌终于在安徽霍邱,将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许某和他的一辆宝马车控制住。据了解,尽管以豪车代步,许某却拒不还款,甚至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目前已被司法拘留。

2018年8月,许某称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分两次向朋友杭某借了15万元。后经杭某催要,许某还了1.3万元,剩余的借款却迟迟没有偿还,于是杭某向溧阳市法院提起了诉讼。溧阳法院于2018年12月做出判决,判令许某归还杭某借款13.7万元,并承担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许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杭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许某未曾现身。

6月21日上午10点,杭某经过多次蹲守,终于掌握了许某的位置信息——安徽省霍邱市众兴镇某厂房,于是他立刻通知本案执行法官。得知情况后执行局干警丁文标、胡斌立即出发,下午5点左右,抵达安徽省霍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支援,霍邱法院执行局当即派车并派工作人员带路,一同前往众兴镇该厂房。

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并未发现许某的踪迹,只在厂房空地上发现了一辆他的豪车,执行员当即联系拖车准备将车辆拖走。就在拖车过程中,许某突然出现了,他对法院工作人员拖车的行为表示极不理解,态度嚣张,满口脏话,一直叫嚷着“我连宝马都开得起,还差这点钱?”。

执行干警当场对许某严肃批评教育并强制拖车,传唤许某第二天至霍邱法院执行局谈话。6月22日,许某仍然抗拒不配合并表示自己无钱归还,最终被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工作人员表示,若许某一直拒不归还,他们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其名下的有关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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