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于近日调整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无锡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于近日调整》。//本文由热心网友[兜里有糖糖] 投稿。


无锡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于近日调整

本文标题:无锡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于近日调整

7月2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无锡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发布 2019 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9年7月1日开始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由6月底前的上限19935元下调为16842元,下限将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

根据《通知》,2019 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计算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 16842 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 3368 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大于等于 3368 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 1.0 计算。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6842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8元。

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时间为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此外,无锡人社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主、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一档为3368元、二挡为3832 元、三挡为 4273元、四档为4832元、五档为6645元、六档为7216元、七档为16842元。

为什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会下降?

今年 6 月底前,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一直按照全省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确定。7月1日起,根据国家最新统一规定,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标准确定将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数,由于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明显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此计算出来的加权平均值就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更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标准将首次下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