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推下悬崖的孕妇:丈夫不满她只帮还一半债务( 八 )

  其中的抢劫案件发生在2006年4月12日夜 , 被告人许某、周某、俞某冬等与他人预谋后 , 驾驶两辆汽车至无锡市惠山区堰桥镇亿利达化工染整机械厂作案 。 当时 , 被告人俞某冬等人蒙面持刀将门卫时某捆绑后 , 在门卫室劫得现金100元、香烟数十包、手机1部 , 在公司车间内劫得304型不锈钢1.57吨 , 物品价值36768元 。

  法院查明的涉盗窃案件 , 则是发生在抢劫案之前几天 。 2006年4月8日中午 , 被告人许某、周某、俞某冬等驾驶汽车至无锡市钱荣路160号爱塔经营服务部 , 采用撬窗栅的手法 , 窃得仓库内的电力电缆线 , 价值人民币8000元 。 两天后的2006年4月10日 , 被告人许某、周某、俞某冬等与他人驾驶汽车至宝应县望直变电所 , 采用撬门入室的手法 , 窃得戴尔电脑2台、各类规格接地线8套 , 物品合计价值9880元 。

  抢劫案发生后不久的2006年4月18日 , 俞某冬被抓获 。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 , 被告人俞某冬犯抢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罚金五千元;犯盗窃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二千元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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