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太仓开出不文明遛狗首张罚单!( 二 )

养犬人遛犬过程中体现的不文明现象主要为宠物随意大小便不及时清理等行为。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该《条例》第五十一条指出: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月中旬开始,我市城管执法大队启动“犬爱文明”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区范围内针对养狗市民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遛犬时产生的随意排放粪便,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和行政处罚。

接下来,城管部门将加大力度、利用八小时之外增派力量强抓强推,继续重点推进“犬爱文明”专项整治行动,把全国文明城市要求与规范中每一项细节落实到点、到位、落地。

同时,城管部门还将大力宣传力度,让全市养犬人共同参与到此次行动中,从自身做起、即刻开始以文明的形式在户外道路、广场、巷口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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