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遛狗,请牵牢“文明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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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遛狗,请牵牢“文明绳”

本文标题:公共场所遛狗,请牵牢“文明绳”

夏季“汪星人”易狂躁,涉犬类纠纷警情随之上升。连日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相关辖区派出所、城管中队,对涉犬类报警较为集中、市民投诉较多的广场、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集中开展养犬专项整治,通过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方式,规范市民养犬、遛犬行为。6月11日、12日两晚,治安大队共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留验无主流浪犬4条。

6月12日下午6点半,城市公园内聚集了不少饭后散步纳凉的市民。两名女士坐在草坪上聊天,不远处,两只解开犬绳的小狗正在草坪上奔跑,而她们边上就竖有“公园内禁止遛狗”的指示牌。询问中,两名犬主都表示已为爱犬办理了犬证,但民警查询相关信息后,并未发现其办证记录,且小狗体内也未扫出芯片。民警根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犬主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犬主3日内必须前往辖区长江派出所办理犬证,3日后会进行回访,逾期未办理,将暂扣犬只。

之后,民警又在城市公园附近发现一名老人遛犬未系犬绳。民警上前询问后发现,老人也未给犬只办理犬证,遂向老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犬证。同时,民警对老人在遛犬时为犬只清理粪便的行为表示肯定。

当晚,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长江派出所、城管机动中队前往市政府广场、城市公园、儿童公园、玉龙新村小区等处进行检查整治,发现未办理犬证犬只4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留验无主流浪犬2条、发放宣传资料14份。

“检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市民都能做到文明养犬,为犬只办理犬证、遛犬牵绳,但在一些细节处还需要注意,比如新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饭店、公园、商场、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是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此外,犬绳也不能超过1.5米,外出遛犬时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民警朱波告诉采访人员,对于一些市民投诉较多的扰民无主流浪犬,近期各辖区派出所会组织集中抓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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