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给工程车套上污染防控“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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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将给工程车套上污染防控“紧箍咒”

本文标题:苏州将给工程车套上污染防控“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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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车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工程车进出工地不清洗、沿途抛洒滴漏严重、私自改装甚至使用黑车等,都会导致扬尘污染。日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水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苏州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冶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按期完成全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用于非道路上,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可运输的工业设备以及不以道路客运或货运为目的的车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

根据《方案》,苏州将开展全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基础信息备案和编码登记、进出施工场所管理、用油管理及日常监管等工作。施工工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管理职能要求,告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落实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本部门主管工作范围内施工现场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方案要求。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224.13.15:88/Ydjxsb/,或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首页http://www.szhbj.gov.cn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窗口登录)提交信息备案和编码登记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对机械备案和编码登记信息开展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信息备案和编码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信息备案或编码登记。申领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持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设备信息等发生变动的,应及时申请变更备案登记信息;通过备案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按要求将备案和编码信息张贴(或喷涂等方式)在机械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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