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一女子偷姜反被讹诈8000元( 二 )

来到超市办公室,里面有两名男子,看到胡大妈进来,其中一名男子开口了:“你有没有做什么事?”胡大妈心知肚明:“我刚才多拿了一块生姜,要么我去买单,要么还给你们。”说着把袋子放在了办公桌上。

这时一名男子起身用手机给胡大妈拍了一张照,说:“你也是本地人,应该也要面子的,我们报警的话你会被铐起来带出去,你看这件事怎么处理?”自知理亏的胡大妈回答:“随便你们!”另一名男子拿了张白纸放在桌上,凶巴巴地叫胡大妈摁手印,胡大妈不敢拒绝,摁下手印后,对方说要罚款6000元。

胡大妈只是出来买个菜而已根本没带那么多钱,支支吾吾地表示只能回家拿,对方派出一名男子跟胡大妈一起回家拿钱。

为了不让胡大妈跟家里人说这件事,途中男子还吓唬胡大妈:“你儿子要是知道了肯定要打你。”胡大妈回家拿了用信封装着的一沓钱,又跟男子回到超市,最终交了8000元罚款才得以离开。

晚上胡大妈跟家里人讲起这个事,才知自己被敲诈。

私自“审判”违法

接到胡大妈的报警,江阴警方迅速出击,很快便将这个“地下执法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蔡某某在超市充当“地下执法队”,平时充当“便衣”在超市抓小偷,抓到之后“审讯”让对方赔钱,赔偿金他们可以拿80%,超市拿20%。

每次抓到小偷后,张某和蔡某都会将小偷带到办公室谈判,如果偷的东西价值不高,张某等人会以偷的东西的几百倍甚至几千倍要求赔偿。

如果不赔就威胁要报警,往往小偷只是一些贪小便宜的老百姓,而且来来去去都是熟人,因此大部分人会选择赔钱了事。

手铐

经查,今年5月以来,张某和蔡某在江阴市顾山镇,以抓到小偷后进行教育的名义,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作案10余起,获利5万余元,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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