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竟赖九旬老母亲35万存款 法官写下感性判决书( 二 )

然而,面对上述证据,顾女士仍对保管钱款的事实矢口否认。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刘佳政法官与老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谈话,询问了整个款项往来过程。谈话中,刘法官发现,老人持有一份顾女士本人亲自书写后交其保管的存款记录,未作为证据提交,于是让老人补充了该份证据。之后,刘佳政再次安排开庭进行了审理,并组织双方对前述补充证据进行了质证。但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顾女士对该证据不予认可,仍否认有保管的事实。

经法院多方调解,顾女士不为所动。法院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最终作出了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提供的谈话录音、存单原件及顾女士书写的存款记录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遂依法判决顾女士返还自己母亲 35 万元。

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6 月 13 日,刘佳政法官接受了现代快报采访人员的采访。

" 事实上,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最好是不带感情的,纯粹从法律角度去判断。但是这起案件,这名女儿做法让人很生气,在种种证据面前一再否认。" 刘佳政说,其实顾女士之前和母亲关系还可以,就是在这笔钱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于是,他有感而发写下了开头那段话,希望这名女儿能有所触动。

采访人员进一步了解到,上述判决作出后,顾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年初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顾女士已经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将 35 万元款项支付至法院履行款账户。(通讯员 范岩彦 采访人员 何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