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这8个村的土地可被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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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这8个村的土地可被开发利用

本文标题:泰州这8个村的土地可被开发利用

6月6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了

省政府关于

泰州部分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这些土地被开发利用

此次共涉及靖江的4个乡镇

泰州这8个村的土地可被开发利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土地利用形式有两种:

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涉及的具体村镇看这里

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将孤山镇常胜村、通太村、杨太村,孤山镇镇集体,靖城镇柏一村、罗家村,马桥镇正北村,西来镇丹华村、丹华村村集体、五圩村等34.214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0.24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将孤山镇常胜村、通太村、杨太村,孤山镇镇集体,靖城镇柏一村、罗家村,马桥镇正北村,西来镇丹华村、丹华村村集体、五圩村等11.687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5.9682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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