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集打手、腐蚀公职人员 西安黑社会组织21人今受审( 三 )

而公诉人员提到的为马某桥等人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尤某峰 。 曾在5月24日被通报 。

纠集打手、腐蚀公职人员 西安黑社会组织21人今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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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到右第五位为尤某峰)

尤某峰为大学专科文化 。 2018年5月3日被高陵区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 , 7月2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 同年9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

经查明 , 2017年 , 被告人尤某峰在担任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耿镇派出所代理所长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牟取利益 , 三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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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7年3月 , 尤某峰接受高陵区某镇街道某某村村委会主任杨某(另案处理)、村民马某(另案处理)请托 , 承诺在某集团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杨某、马某提供帮助 。 尤某峰在某村村委会收受了杨某和马某给予的1万元现金 , 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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