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将教育热点 难点问题等纳入督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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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将教育热点 难点问题等纳入督政事项

本文标题:南京拟将教育热点 难点问题等纳入督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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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南京开幕。南京等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 7 件地方性法规,提请会议审查批准。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注意到,《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拟将 " 教育经费投入、管理与使用 "" 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处置教育突发事件 " 等纳入督政事项,将 " 学校德育工作和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 "" 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安全、卫生、健康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等纳入督学事项。

省人大法制委负责同志向会议作了关于《江苏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草案初审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对条例草案作了认真修改,省人大法制委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社会委负责同志向会议作了关于《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8 年 12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每届任期由三年修改为五年。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性、严肃性,草案拟对江苏地方性法规中关于村民委员会任期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教育督导是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此次提请会议审查批准的条例包括《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简称 " 条例 ")。在督导事项上,《条例》将 " 教育经费投入、管理与使用 "" 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处置教育突发事件 " 等纳入督政事项,将 " 学校德育工作和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 "" 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安全、卫生、健康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等纳入督学事项。

考虑到南京目前的教育督导主要还是针对基础教育,且督学力量不足的现状,因此,条例同时规定了 " 教育督导的主要范围是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 ",便于法规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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