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长城北京昌平段开修 抗战弹将保留( 四 )

文物古迹原状包括

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毁状态

就长城修缮 , 北青报采访人员查阅《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 其中不乏相关解读 。

第9条不改变原状原则 , 文物古迹的原状是其价值载体 , 不改变文物古迹的原状就是对文物古迹价值的保护 , 是文物古迹保护的基础……“能够体现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毁状态”是文物古迹原状的状态之一 。 必须保存现状的对象中包括 , 在重大历史事件中被损坏后有纪念价值的残损状态 。

第12条最低限度干预原则 , 对文物古迹的保护是对其生命过程的干预和存在状况的改变 。 采用的保护措施 , 应以延续现状 , 缓解损伤为主要目标 。 这种干预应当限制在保证文物古迹安全的限度上 , 必须避免过度干预造成对文物古迹价值和历史、文化信息的改变 。 凡是近期没有重大危险的部分 , 除日常保养以外不应进行更多的干预 。

第17条调查是保护程序中最基础的工作 , 调查的主要对象是文物古迹的实物遗存 , 同时应注意重要历史事件的遗迹等等 。 本组文并摄/本报采访人员崔毅飞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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