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3人盗晋墓文物无法出手只好分赃:西晋瓷碗当烟缸( 三 )

  本以为盗墓一事神不知鬼不觉,不料,却因为一个烟头,警察找上门了。2017年12月31日,湖父镇的村民发现自家的竹林里出现2个大洞,目测可能底下有墓葬,遂报案。在村民带领下,公安机关前往案发地调查,发现村民所说的2个大洞是新挖的,洞外隐约可见墓穴。经过进一步勘察,公安机关在墓洞旁的土堆里发现数枚烟头,判断该烟头可能是盗墓贼抽烟后随手丢弃的。通过DNA技术鉴定和比对,公安机关找到了瞿文。

  面对办案人员,瞿文当即承认了曾到湖父镇盗墓的犯罪事实,称村民发现的大洞正是自己和同伴挖的盗洞,墓洞旁发现的烟头则是自己在盗墓运土休息抽烟时留下的。随后,瞿文向公安机关供述了犯罪同伙。2018年3月9日,陈俊英、丁纪峰相继落网。

  经了解,三人均为初小学文化,陈俊英和丁纪峰因做过古董生意,听他人说过一些盗墓故事,遂懂些盗墓门道,丁纪峰和瞿文曾有盗窃前科,但三人盗掘古墓尚是初次。

  三人获刑

宜兴3人盗晋墓文物无法出手只好分赃:西晋瓷碗当烟缸.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兜里有糖糖] 投稿。

  本案是无锡市首例盗掘古墓葬案件,宜兴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赶赴案发现场勘查,核实案件事实,并引导侦查补充证据。因本案案情复杂,对古墓及墓内文物的鉴定存在较大争议,宜兴市检察院2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9年1月2日,宜兴市检察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对丁纪峰、陈俊英、瞿文等三人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丁纪峰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陈俊英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被告人瞿文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了解,被丁纪峰等人盗挖的古墓由甬道和主墓室组成,甬道两侧各有一耳室,墓室全长9.3米,宽约3.4米,这种规模的古墓葬在江南地区十分罕见,对江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研究具有较高价值。丁纪峰、陈俊英、瞿文打了两处盗洞,第一次打到的“水泥板”实际是一块断墓碑,位于甬道顶部,未能进入墓室,第二次盗洞位于墓室正上方,长约1.8米,宽约0.75米,直接打入墓室内部,如今墓内随葬品已无存。

  经南京博物院鉴定,被掘的砖室墓形制完整、规模较大,为典型的六朝墓葬,被盗的3件青釉瓷碗年代均为西晋,青铜镜年代为东汉,青铜弩机年代为西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