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个队的工夫就失效了 代金券解释不明惹纠纷!( 二 )

调解一致:按代金券金额可继续消费

在调解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店方负责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11点35分已到店取号,当时代金券处于有效期。商家未能向消费者及时说明有效期计算方式,消费者按照一般常识,认为全天都能使用该代金券,工作人员认为该想法也是合理的。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消费者当日未能使用该代金券,商家应该给予补偿。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朱先生可按照代金券的金额去该商家消费。朱先生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对于商家赠送的代金券、优惠券、抵用券等,消费者应事先与商家确认清楚其具体使用规则、有效期限等,以免引起消费纠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