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从源头控房价 下调出让土地最高限价( 二 )

苏州住宅用地竞买规则的改变源于此前苏州市楼市调控政策的收紧。

5月11日,苏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意在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遏制投机炒房,精准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补充意见》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报价规则,将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

具体而言,将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将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

一次报价区间相应调整。具体出让地块报价规则及相应要求在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中明确。

苏州同时调整的还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房限售3年;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房,限售5年。在苏州工业园区全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实行人才优先购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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