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系安全带被罚 朋友圈辱警被拘7日( 二 )

据悉 , 因赵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 汉源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 (完)

本文原始标题为:男子未系安全带被罚 朋友圈辱警被拘7日---来源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