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风吹落墙皮致死悲剧是天灾 但管理者要负责( 八 )

  陈女士因认为自己购买的平治轿车有质量问题 , 到4S店进行维修 。 随後 , 她将车辆停在4S店旁的停车场等待协商处理 。 没承想 , 一天晚上 , 一棵树木被大风吹倒 , 正好砸在陈女士的车上 。 结果 , 陈女士为修车又花费了9万余元 。 随後 , 她将停车场所属的管理公司告上法院 。

  管理公司认为 , 事发当晚 , 有6级以上短时大风 , 因此 , 树木倾倒砸坏陈女士的车完全是因为天气原因 , 属不可抗力 。

  法院审理後认为 , 气象台已经发布了预警 , 说明事发时的天气并不属於不可预见且不能避免之天气灾害 。 而且 , 事发地现场也并未出现大范围倾倒树木的情况 , 倾倒的树木只有一棵 , 所以法院没有采信“天灾”之说 。 管理公司未能证明自己对园区树木尽到了维护修剪义务 , 因此判决管理公司赔偿陈女士修车费9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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