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时期皇室成员的婚嫁首饰(12)

手镯

手镯也是陪嫁妆奁的标准配置之一 。 一般来说 , 公主会得到两对金手镯 , 格格则会得到一对金手镯 。 陪嫁妆奁档案中关于金镯的描述中并未提及镶嵌珍珠或宝石 , 因此推测陪嫁所用应为素金手镯 。

脚镯

清代皇室女性陪嫁妆奁中还可能会有脚镯 。 《御制增订清文鉴》解释脚镯是「女子们脚上所佩之环」 , 外观应该和手镯相似 , 只是尺寸略大 。 目前故宫博物院清宫旧藏所有镯子中仍无法准确分辨出哪些是脚镯 。

依据《奏准陪嫁格格等定例》 , 县主及以上爵位的格格陪嫁妆奁中均有一对脚镯 , 但实际上 , 乾隆时期各位格格的陪嫁妆奁清单中均难以找到金脚镯 。 公主中也只是和硕和恪公主及固伦和孝公主的婚礼清单上有此物件的记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奏为九公主下嫁亦照和硕公主备办妆奁事折》、《奏请为下嫁公主备办陪嫁妆奁饰物等项事折》) , 连备受乾隆皇帝宠爱的嫡女固伦和敬公主也没有陪嫁此物 。 这很可能是因为脚镯使用场合极少并不实用的缘故 。

此外 , 清代皇族中男性娶亲时 , 陪给福晋妆奁中的首饰也与前述标准配置相似 , 只是基本没有上面所说的几种冠饰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奏为陪送十二阿哥福晋妆奁事折》 , 档案编号:奏销档296-218-1;《呈载锡阿哥娶福晋初定成婚筵宴物品并送福晋各色礼品清单》 , 档案编号:奏案05-046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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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女子的首饰

在清代皇室女性成员婚礼中 , 随公主、格格陪嫁的女子也会得到一些首饰 。 作为皇帝之女的公主一般有十几名女子陪嫁 , 这些女子又分为头等、二等、三等 。 陪嫁的头等女子能得到淡金裹银嵌铜花项圈一围、淡金素耳坠三对;二等、三等女子得到淡金裹银素项圈一围、淡金素耳坠三对 。 相比之下 , 格格的陪嫁女子则要少得多 , 一般只有两名女子陪嫁 , 陪嫁女子每人得到的首饰也只有淡金素耳坠一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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