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曾国藩三十岁时就立下志愿: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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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曾国藩三十岁时就立下志愿: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对于清朝时期的官场而言 , “做官”和“发财”之间是可以划等号的 。

一方面 , 做了官就意味着白银滚滚而来 。 “三年清知府 , 十万雪花银”就是这一现象的完美概括 。 另一方面 , 发了财就可以买官做 。 在官场里威风八面 , 过一把颐指气使的瘾 。

可是 , 晚清名臣曾国藩当京官时 , 从来不觉得“做官”和“发财”之间是可以划等号的 。 他甚至在30岁时 , 就立下了一个志愿:“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 ”

原创 曾国藩三十岁时就立下志愿: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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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是家中长子 , 承担着教育弟弟们的责任 。 所以 , 他经常给弟弟们写信 , 谆谆善诱 。 1849年3月21日 , 曾国藩在写给4个弟弟的家信中说:“予自三十岁以来 , 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 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 , 故私心立誓 , 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 。 神明鉴临 , 予不食言 。 ”

什么意思呢?曾国藩早在30岁刚刚进京当官时 , 就认为做官发财是可耻的 , 将财产留给子孙是可羞可恨的 。 所以 , 悄悄地发誓 , 决不能靠当官发财 。

曾国藩甚至进一步指出:“将来若作外官 , 禄入较丰 , 自誓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钱 。 故立定此志 , 决不肯以做官发财 , 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若禄入较丰 , 除堂上甘旨之外 , 尽以周济亲戚族党之穷者 , 此我之素志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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