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头版倒头条:孩子,海陵检察官牵挂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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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头版倒头条:孩子,海陵检察官牵挂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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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头版倒头条:孩子,海陵检察官牵挂着你!

“小鑫,在新学校感觉怎么样?”“挺好的,老师每天都带我们去食堂吃饭,我每天都吃得很饱!”“还缺什么生活用品吗?”“不缺了,你们还有老师都给我准备好了。”5月7日下午5点半下班后,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的两名检察官没有回家,而是去本地一所小学看望一个特殊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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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7日,11岁的小鑫在亲戚陪同下走进海陵公安分局物流园区派出所报警,称其父亲朱某某经常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请求警察给予帮助。海陵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发现,朱某某确实经常对小鑫扇耳光、脚踹等,而小鑫母亲很早就离家出走了。

考虑到小鑫人身正面临被侵害的现实危险,海陵区检察院建议区妇联为小鑫向法院申请了该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下达裁定后,该院又联合公安、妇联、学校、当地社区及居民等,对朱某某家庭情况进行不间断回访,保障裁定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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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现在不打我了,喝酒也比以前少多了。”多次回访,小鑫都显得非常开心。就在检察官以为这个家庭正慢慢走上正轨时,2018年12月11日,朱某某带着小鑫又再次出现在检察官的面前。

“我偷东西都是为了给孩子买书本,公安为什么要抓我?我被抓了,我儿子怎么办?”原来,朱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一旦开庭审理,可能面临拘役两至三个月的刑罚。朱某某作为小鑫在本地唯一监护人,本应当做好孩子的安置工作,可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却毫不悔过,反而以孩子为威胁:“除非你们不判我刑,否则,你们养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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