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获死刑20年后狱外现身又涉黑:屡次强奸猥亵( 七 )

孙小果在昆明一家定制西装店试装 , 拍摄时间2018年 。 受访者供图 。

据上述《中国法律年鉴》 , 1998年2月 , 孙小果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 后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被驳回 。

然而死刑显然未被执行 。 据当年《南方周末》报道孙小果案的采访人员余刘文回忆 , 他后来听说 , 孙小果被改判为死缓 。

按照陆果在2012年底认识李林宸(即孙小果)及李颉在2013年5月见到孙小果的时间 , 至少在2013年前后 , 孙小果已经在狱外活动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分析 , 如果孙小果上诉被驳回后又改判 , “肯定是再审了” 。 王殿学说 , 启动再审的原因 , 可以是当事人的申诉 , 也可以是法院发现 , 或检察院抗诉 。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国也表示 , “后来再改判是可能的 , 一审上诉维持原判与后来的改判死缓可能是不同的业务庭所为 。 ”

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第五十条规定 ,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 二年期满以后 , 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 二年期满以后 , 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五十一条规定 ,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 , 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0月28日颁布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 ,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 , 其实际执行的刑期 , 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