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20天征地万亩”被认定违法后,村民要签承诺书?( 八 )

一位村民给中国之声采访人员发来一份《自愿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承诺书》 , 承诺书中统一印有“因为我们家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 不再依赖该承包地收入 , 因此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回村民委员会”:

“不签的话就不给你打养老保险 , 反正就以各种名义吧 。 ”

另一个村的村委会主任则给采访人员发来了盖有镇政府公章的关于《土地租用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 修改了此前协议中的部分内容 , 其中包括“甲方()在土地租用期间 , 享有协议项下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 , 依法使用 , 严格管理;土地征用期间 , 遇有国家征收土地 , 按相关征收补偿政策执行 , 就甲方已支付未到期的土地租用费用 , 乙方同意甲方应相关部门要求在征地补偿费用中抵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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