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11个部门建立无锡首个犯罪入职查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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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新吴区11个部门建立无锡首个犯罪入职查询机制
昨从新吴区检察院获悉,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再犯可能性高、隐蔽性强、预防必要性突出等特点,新吴区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无锡首个《关于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工作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源头上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
近年来国内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频曝光,严重影响社会安全感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其中部分案件反映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性侵害案件易于发生,行业管理有待加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检察机关从严打击的犯罪行为,而对于这种犯罪,预防和惩治同样重要。经过新吴区检察院前期调研,区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民政、人社、妇联、关工委、团委等部门多次研究讨论,最终联合制定出台了《办法》。
《办法》共十三条,从目的依据、职业禁入、适用范围、统一数据、查询流程、协作沟通等方面作出规定,提高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入职门槛,加强源头预防。《办法》指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曾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员。这些工作岗位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等特殊职责的相关单位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等,以及虽然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相关单位其他工作岗位。
相关单位招录新职员前,应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应聘人员也应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存在相应的违法犯罪记录。其中,性侵害犯罪记录的范围不仅指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判决,还包括检察机关作出的确认存在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办法》制定了专门的《查询申请》和《查询告知函》样表,对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作沟通进行了明确,由检察机关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是一项饱含法律职能、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的工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新吴区检察院检察长苟小军说。据了解,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入职查询机制,是新吴区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一个创举。针对一些案件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该院还依托“向阳花”法治课堂、“法治副校长”、“小敏姐姐青少年维权工作站”等平台,对未成年人展开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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