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批量起诉江西境内“清华幼儿园” 园方回应( 三 )

  2006年10月16日 , 国家商标局将清华大学(清华)认定为驰名商标 。 2006年12月6日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148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清華为驰名商标 。

  原告清华大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江西省石城县清华幼儿园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登报道歉一个月、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50万元 。

  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双方可以各美其美

  5月8日 ,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清华大学诉石城县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中新网采访人员5月9日通过被告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委托的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获得了该案庭审的民事答辩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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