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动手打人 男子被罚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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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陆兴逢 采访人员 万承源)“我知道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 态度确实过于恶劣 , 我承认错误 。 ”昨日 , 黄某为自己扰乱法庭秩序行为连连道歉 , 并呈上具结悔过书 。

4月29日上午10时 , 海安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审判庭内 , 法官正在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原告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 , 其儿子黄某一同前来法庭参与调解 。 调解过程中 , 黄某因对事故驾驶员所作陈述不满 , 情绪越发激动 , 与驾驶员发生口角 , 并动手殴打驾驶员头部 。

调解人员告诫双方注意法庭纪律时 , 已经丧失理智的黄某仍不听训诫 , 意图再次冲向对方进行殴打 , 并推搡拉劝人员 , 致使调解中断 。 法院采取果断措施后 , 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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