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以税控尘”守护碧水蓝天( 二 )

该《办法》首先体现了创新性 。 将施工扬尘监管考核结果与环保税征管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 充分发挥“以税控污”的职能作用——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 , 倒逼市场主体加大环保设施投入 , 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 该《办法》最为关键之处 , 是合理、科学确定了建筑施工和市政、拆除、交通、水利施工工地这些“扬尘大户”的各项扬尘削减系数 , 扫除了施工扬尘环保税征收管理的技术障碍 。 一个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地 , 扬尘控制得好不好 , 每月扬尘环保税可能会相差8万多元 , 一年下来将近100万元 , 从而可以推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提高环保责任意识 。

不仅如此 , 《办法》也体现了泰州市地方特色 。 将税务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整合为扬

社会

尘污染防治监督集团军 , 为监督扬尘污染防治增加了一个有力的工作抓手 。 同时 , 将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拆除工程扬尘都纳入了管控范围 , 切实将泰州的碧水蓝天守护好 。 (申先进 刘富民 申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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