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区失联小伙不服处罚:拿出搜救证据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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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晚 , 西藏安多县林业局对非法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李志森、冯浩以及冯浩女友林夕(化名)三人作出行政处罚 , 各罚款5000元 。 对于这份处罚决定 , 李志森表示接受 , 然而冯浩和林夕对处罚有异议 。 冯浩认为他是初犯 , 罚款5000元有点高 。 而林夕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 一分钱罚款都不会交 。 随后 , “失联50天小伙不接受被罚五千”在网络引发热议 。

5月7日下午 , 冯浩向红星新闻独家回应了他和林夕不接受处罚的原因:他不知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 自己为什么是最高额罚款;只要安多县林业局拿出搜救的证据 , 他会支付搜救的相关费用 。 他还说 , 他只想好好享受荒野 , 是队友把他炒作成了‘奇迹’ ,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我很无奈 。 ”

无人区失联小伙不服处罚:拿出搜救证据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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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自然资源局 , 安多县森林公安局也在这里面

网友称耗费大量救援费用

“只要拿出搜救证据 , 会支付相关费用”

“我从新疆进入 , 为什么是由西藏的安多县罚款?”冯浩认为 , 罚款应该是由他进入无人区地方所辖的林业局来处罚 , 而不是安多县 , 他和林夕(化名)二人要求走行政复议 , 是一种姿态 。

按照判罚标准 , 未经允许进入羌塘无人区罚款100~5000元 。 “罚款的具体量化标准是什么?”冯浩对5000元的最高额罚款也提出了异议 。 冯浩说 , 安多县林业局再三强调 , 进入无人区是非法行为 , 任何车辆都不得进入 , 但是他在无人区里看到车辙印纵横 。 在冯浩看来 , 越野车队对无人区环境影响巨大 , 他不能理解这些车是如何进入的 , 而且是否受到处罚 , 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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