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向“高考移民”亮剑 造假的学校将吊销办学许可( 二 )

为防范治理“高考移民”违规落户问题 , 《通知》还要求各地教育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 , 严格规范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 加强跨省户口迁移监管 , 严格核查户口迁移事由是否正当合理 , 严把入户关 。 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 , 一律不得办理入户;已经落户的 , 凡查实以高中转学或以高考为目的 , 弄虚作假迁入广东省的 , 一律予以清退 。

《通知》明确 , 高中阶段学校出现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等行为的 , 对于公办学校 , 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 , 并问责学校主要责任人或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 。 对于民办学校 , 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学校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有关负责人 , 并可视情节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涉及非法颁发学历证书 , 学籍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造假行为影响恶劣的 , 应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学校相应行政处罚 。 情节严重的 , 应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 (刘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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