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法:散播灾害假消息致他人死亡者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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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台北5月7日电 台湾当局立法机构7日三读通过“灾害防救法修正案” , 散播灾害不实讯息导致他人死亡者 , 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

条文明定 , 若明知灾害为不实讯息 , 却通报消防或警察单位者 , 可处30万至50万元(新台币 , 下同)罚金 。

若散播有关灾害的谣言或不实讯息 , 损害公众或他人者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以下罚金;致人死亡者 , 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今年4月18日花莲发生地震时 , 有多个社交媒体流传“台北市松仁路地上出现巨大裂痕”的照片 , 相关单位勘察后发现路面裂痕实为修路填缝胶所致 。 警方就此成立专案组 , 日前对两名涉嫌造谣者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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