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内障乙类药品无需“先自付”

昨日 , 采访人员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 , 因为现行

江苏新闻

文件将到期 , 新的白内障手术费用范围及标准正在对外征求意见 。 相关规定变化不大 , 不过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 , 白内障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 属于目录内的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 , 参保病人按比例先自付的费用标准调整为零 。 征求意见时间截至5月14日 。

广州市医保局为延续参保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 对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 草拟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

根据征求意见稿 , 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白内障 , 在具备条件的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行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统称“白内障手术”)所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 , 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简称“统筹基金”)支付指定手术单病种范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