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 妨害民事诉讼被处罚款

社会

“周法官 , 你好 , 我是赵某 , 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 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 , 你看我这1万元罚款怎么交?”5月5日 , “五一”假期刚过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马店法庭的周法官就见到了前来缴纳罚款的赵某 。 这1万元罚款 , 是胶州法院今年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活动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

日前 , 胶州法院马店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 原告赵某仅凭3年前向王某某转账7万元的银行流水 , 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王某某偿还7万元借款 。 但被告王某某在庭审中坚持主张没有向原告借过钱 , 7万元的银行转款是因给赵某介绍了一批工程后支付的业务提成 。

在审查过程中 , 承办法官敏锐地感觉到案件中不合常理的两个问题 , 一是赵某在向王某某提供借款后为什么在长达3年之久不索要借据?二是7万元借款为什么分两次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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