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整治四类河湖违法行为

新华社沈阳5月4日电(采访人员孙仁斌、汪伟)为有效落实河长制 , 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安全 , 辽宁省公安、水利、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近日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 对省内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湖和污染河湖四类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

据介绍 , 辽宁省执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 实行取水许可 , 超采地下水、非法取水和拒缴水资源费均在整治之列 。 严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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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采砂和不按许可要求采砂 , 禁止以河湖清淤、工程建设等名义采砂 , 以及在河湖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砂 。 如遇到相关违法行为 , 社会各界人士可向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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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前辽宁省政府出台的《辽宁省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辽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 并通过日常联合巡查、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执法信息平台等方式 , 及时制止和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 河长对河道管理保护不力 , 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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