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FAST新举 贵州施行《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三 )

2019年5月施行的《条例》是贵州保护FAST又一举措 。 《条例》共六章五十条 , 其中第三章专门为FAST保护 。 《条例》为保障FAST正常运行必备的电磁环境划定了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 , 由核心区、中间区和边远区组成 。 以射电望远镜台址为圆心 , 半径5公里的区域为核心区 , 5至10公里的环带为中间区 , 10至30公里的环带为边远区 。

《条例》明确 , 核心区内禁止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 禁止建设对射电望远镜产生电磁环境影响的项目及辐射无线电波的设施 , 禁止修建建(构)筑物 , 原住居民应当全部迁出并妥善安置 。 同时 , 禁止携带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无人机等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进入核心区 。 无关车辆不得进入核心区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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