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工地事故涉事开发商又被投诉:土地年限缩水( 六 )

就此事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表示 ,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 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 , 而其他用途的土地其使用期限才可能为50年或40年 。 因此 , 本次事件中 , 开发商以70年产权的承诺 , 诱使业主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或涉嫌欺诈 , 业主可依据《合同法》及《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撤销该《购房合同》 , 返还相应的购房款项 。

责任编辑:张义凌

本文原始标题为:衡水工地事故涉事开发商又被投诉:土地年限缩水---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衡水工地事故涉事开发商又被投诉:土地年限缩水---来源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