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路不挂牌 严管严罚( 六 )

提示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或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 , 交管部门将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 , 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 驾驶人接受处理后 , 交管部门将依法及时将电动自行车予以发还 。

对于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 , 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 , 对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予以收缴 , 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驾驶人接受处理后 , 交管部门将及时发还先予扣留的电动自行车 。

文/本报采访人员 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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