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留学生自身权利,美国大学申诉机制( 四 )

本文原始标题为:维护留学生自身权利 , 美国大学申诉机制---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维护留学生自身权利 , 美国大学申诉机制---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维护留学生自身权利 , 美国大学申诉机制---来源是:

校内申诉和法庭申诉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 , 校内实行的是校规 , 不是法律 。 学校是校规的最后解释者和执行者 , 而不是法院 。 即使学校加重处罚 , 也是学校的单方面权力 。

而且申诉委员会成员 , 一般都是教师和学生代表 , 而不是专业的法官 。 学校的处罚结果 , 最多是请学生离开 , 开除出学校 , 而不会剥夺学生的自由 , 或者是罚款等 。 而且法庭判决不服 , 可以上诉 , 直到最高法庭 。 校内申诉判决如果不服 , 最多可以再上诉一级 , 由主管教务长决断 , 而绝不会进入司法程序 。

这就是为什么校内申诉带律师来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 因为在美国 , 律师的角色 , 一般都是不受欢迎的 。 法院上 , 因为规定必须由律师辩护 , 所以双方都请律师 。

维护留学生自身权利,美国大学申诉机制

----维护留学生自身权利 , 美国大学申诉机制//----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而在学校里 , 一般来说 , 一旦学生带律师出现 , 那么学校也会请律师出席 。 其直接结果 , 一般就是对学生尽快处理 , 让学生离校完事 。 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 , 学生会走到校内听证会这一步 , 总是有理亏的 。 想必学生想得到的结果也是学校减轻处罚 , 而不是加重处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