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公布转融通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

新华社上海5月1日电(采访人员潘清)为完善科创板多空平衡机制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4月30日联合发布科创板转融通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 , 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实施细则集中对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以下简称“科创板证券出借”)和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出借环节的差异化安排作出规定 。 相关机制安排主要包括:

——明确科创板证券出借及转融券业务的标的证券范围 。 科创板证券出借的标的证券范围与上交所公布的可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范围一致 。 科创板转融券业务标的证券名单由中证金融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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