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电商法落地?专家:在服务电商主体上下功夫( 九 )

在赵旭东看来 , 对于“二选一”的认定需要考量三个要素:第一 , “二选一”的行为除了限制在他平台经营之外 , 是否有具体的、实质性的限定或处理措施 , 如果没有措施 , 仅仅说在平台上入驻的商家 , 必须在其平台上进行经营 , 没有任何其他的实质性的限定措施 , 则不应该归入“二选一”限制竞争行为 。

第二 , 经营者潜在利益受损的可能性或者实质性利益受损的可能性 , 这是一个重要的认定“二选一”的衡量要素 。

第三 , 平台的市场地位 , 要考虑到平台的市场份额 , 以及整体上市场的充分竞争条件是不是具备来考虑应不应当认定为“二选一” 。

此外 , 消费者的选择权是否受到影响 , 也可以作为判定“二选一”时的考虑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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