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区(海淀、西城、石景山等)发布中小学入学政策( 五 )

3.2019年 , 我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 , 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 , 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 , 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

4.2019年1月1日后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 , 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 , 实施多校划片 。

5.各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房产、户籍、居住年限等因素 , 合理确定小学登记入学顺位规则 。 学校接收有困难的 , 在全区协调解决 。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 进一步健全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和学区治理机制 , 加强入学工作的计划管理 。 区教委根据全区生源预测情况 , 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 并报市教委备案 。 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 各学校应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 , 加强入学资格审核 , 严格执行区教委确定的义务教育登记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 。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 , 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 , 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 , 以招收海淀区学生为主 , 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

加强学籍管理 。 海淀区统一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 对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 。 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建立新生学籍 。 各类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正常学籍 , 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 区教委将加大学籍监管力度 。

严肃入学纪律 。 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 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 , 选拔生源 。 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 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 。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 , 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 , 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 , 炒作公办学校排名 , 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 。 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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