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斯表示拒绝接收不完整的以色列应转交税款( 二 )

阿巴斯说 , 由于当前的财政危机 , 巴勒斯坦面临极其严峻的形势 。 他呼吁阿拉伯国家为巴勒斯坦提供财政保障 。

以色列方面2月表示 , 2018年巴民族权力机构向被以色列监禁的(巴勒斯坦)“恐怖分子”及其家人和释放的(巴勒斯坦)囚犯支付了约5亿新谢克尔(约合1.38亿美元)的资助款 , 以方认为这是资助反对以色列的“恐怖分子”和“罪犯” , 因此决定从向巴勒斯坦转交的代征税款中扣减相应金额 。

巴勒斯坦强烈反对并谴责以色列这一决定 , 认为这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决议 , 并拒绝接收以色列转交的其余税款 。

根据巴以双方1994年签订的《巴黎经济议定书》 , 以色列负责对运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征收关税并对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 定期将税款移交给巴方 。 这笔每年10多亿美元的款项约占巴政府运营预算的三分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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