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扫黑第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主犯郭斌和陈垂汉被判处死缓并限制

新华社海口4月29日电(采访人员刘邓)29日 , 海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的第1号涉黑案——郭斌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在海南高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 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郭斌被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 , 陈垂汉被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 , 均被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并限制减刑 , 其他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 , 并处相应的财产刑及剥夺政治权利 。

2012年起 , 郭斌开始纠集闲散人员混迹社会 , 实施违法行为 。 2013年 , 郭斌纠集被告人陈垂汉等多人与其他恶势力团伙斗殴 , 先后于2013年4月24日、5月15日实施了“陈有岛被故意伤害案”“5·15持枪故意伤害案” , 上述两起暴力性犯罪 , 是郭斌为首的犯罪团伙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志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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