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基投资公司债募资被挪用还债 隐瞒股份遭冻结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0号)显示 , 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所持佛山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大额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及其进展情况两宗违法违规行为 。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佛山中基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经查 , 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 。 在“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中基E2”)《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股权质押借款4亿元 。 但在“16中基E2”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中 , 佛山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将本应偿还财通证券股权质押借款的4亿元用于偿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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