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收网上预核( 二 )

公告指出 , 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 , 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规范 , 基于电子税务局各类办税渠道 , 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收网上预核 , 实现纳税人线上提交资料 , 税务部门预核并反馈信息 , 减少现场办税时间 , 缓解窗口压力 。 有条件的地区 , 可通过共享各部门信息 , 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计算税款、核实优惠、缴纳税款、开具凭证等功能 , 为纳税人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税服务 。

推动部门合作 , 实行一窗受理

公告强调 , 税务部门要积极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行设立房地产交易、办税、登记综合窗口 , 一次性收取各部门业务事项所需全部资料 。 不具备设置综合窗口条件的地区 , 税务部门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整合各业务事项所需资料 , 推动由一个部门的窗口统一受理 , 通过内部流转 , 传递给其他部门 , 避免资料重复提交和纳税人多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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