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颁布首个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违反者最高可追刑责

中新网西宁4月28日电(鲁丹阳)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 , 发布了《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 , 这是该省第一部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立法宗旨的地方性法规 。

据了解 , 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聚集、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的省份 , 现有55个民族 , 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7.71% 。 共有6个自治州 , 7个自治县和28个民族乡 , 是除西藏之外的中国第二大藏区 。

新闻发布会上 , 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简松山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 , 《条例》共36条 , 对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了全面规范 , 规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机制、具体措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具体行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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