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新标准》出炉!漳州新建小区的车库将有重大变化!( 四 )

2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

3既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 , 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分布实施 。

又一《新标准》出炉!漳州新建小区的车库将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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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单元面积≤1000㎡

6.1.5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 ,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 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 , 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 , 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第四层及以下 。

2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 , 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

6.1.5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3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 。 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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