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检察院为2.4万只被毒杀的野生鸟类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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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检察院为2.4万只被毒杀的野生鸟类讨公道

本文标题:泰州检察院为2.4万只被毒杀的野生鸟类讨公道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候鸟成群迁徙本是“幸福路”,却遭到致命毒手。尚某等人通过用剧毒农药“克百威”调制毒饵,放鸟鸣声吸引候鸟吃食的方法,一个月内共计捕杀野生鸟类2.4万余只,并将这些用毒饵捕杀的野生鸟类销售给饭店。

泰州检察院为2.4万只被毒杀的野生鸟类讨公道

(图片来源于网络)

4月19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对这起毒鸟案向泰州市中级法院分别提起两起民事公益诉讼,对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尚某等13人,要求其承担野生鸟类生态资源损失费2170万余元,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尚某等4人,要求其承担向所有受害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同时要求所有被告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非法狩猎2.4万余只野鸟被毒杀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范方田博士、泰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所长裴军昌、泰州市农业委员会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王晓兵出具的专家意见证实,“克百威”是一种剧毒农药。如果人食用了残留“克百威”的鸟肉,可能会产生上吐下泻、肌肉麻痹、瞳孔散大、心脏抑制等症状,严重可危及生命。

泰州市检察院认为,专家意见明确了尚某等人的行为对野生动物生态资源和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严重损害。除了追究尚某等人的刑事责任外,还必须让他们为损害生态资源和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买单。

公益诉讼

替鸟儿说话,为消费者维权

鸟儿不会说话,百姓难以维权,检察官作为公益的代表必须出手。

2018年6月,泰州市检察院就该案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在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起诉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0天后,公告届满,仍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野生动物生态资源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仍在遭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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